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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覺傳達設計

  視覺傳達設計(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)是指利用視覺符號來傳遞各種信息的設計。設計師是信息的發送者,傳達對象是信息的接受者。簡稱為視覺設計 。
  視覺傳達包括:「視覺符號」和「傳達」這兩個基本概念
  所謂「視覺符號」,顧名思義就是指人類的視覺器官--眼睛所能看到的能表現事物一定性質的符號,如攝影、電視、電影、造型藝術、建築物、各類設計、城市建築以及各種科學、文字,也包括舞台設計、音樂、紋章學、古錢幣等都是用眼睛能看到的,它們都屬於視覺符號。
  所謂「傳達」,是指信息發送者利用符號向接受者傳遞信息的過程,它可以是個體內的傳達,也可能是個體之間的傳達,如所有的生物之間、人與自然、人與環境以及人體內的信息傳達等。它包括"誰"、"把什麼"、"向誰傳達"、"效果、影響如何"這四個程序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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